hxp188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安置房
2022-02-22 22:48栏目:温州民生
hxp188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1、蓝田花苑安置房是否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如要申请装修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蓝田花苑安置房目前还未交付,计划说7,8月,但产权证遥遥无期,是否安置房有其他方式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复:
hxp188网友,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1、目前,蓝田花苑安置房项目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待不动产权证办理后6个月之内,提供以下材料向平阳分中心申请贷款:身份证、银行账号(银行卡)、户口簿、个人信用报告、家庭住房情况材料、不动产权证书、税收缴款通知书、增值税发票。除以上必要材料外,若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家庭成员住房套数材料、配偶个人信用报告;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2、温州市尚未出台政策支持装修贷款,故住房装修目前不能申请贷款。
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将尽快组织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