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h123456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房子遇到道路拆迁,
我原来的房产是沙城镇顺江村浦江小区的,2018年10月道路拆迁,房子拆了,拆迁时选择的是货币补偿,签协议时就和拆迁办问了明年小孩上公立幼儿园的问题,当时得到的回复就是没有问题的,幼儿园会优先录取的,只字未提货币补偿小孩幼儿园就上不了的问题。拆迁后,我们还是一直租住在沧宁村,工作也是一直在七甲,2019年6月份,沙城一幼的招生公告出来了,只招100名适龄儿童,第一批是有房产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去街道也反应过这个问题,街道帮我们开了证明,2019年6月26日去幼儿园报名,被告知我们是货币补偿的,不属于第一批,报不了.
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疑议,第一,房拆拆迁是为了修路,也不是我们自己要求拆迁的,相当于我们为道路建设做了贡献,为什么不能优先考录 第二,拆迁签合同的时候,我们也咨询了这个问题,拆迁办没有告知我们,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就可能上不了公办的幼儿园,那时候如果告知我们,我们就会选择等安置房了 第三,房子拆迁了,我们一直居住在户籍地,工作也户籍地 第四,园区范围内同样的拆迁的龙湾二幼,凭拆迁协议就可以报名
我想请经开区相关部门能考录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因为我们这个情况也是属实的,也是特殊的,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我家孩子一个上公立幼儿园的机会。
whh123456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招生方案,第一批次需户籍属沙城街道并且持有沙城街道房产证,该信访件主报名现场未提供房产证,因此不属于第一批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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