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ingming向永嘉县政府问:上海市辣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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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温州市将从8月1日起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的垃圾类别、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都做了规定。
但温州市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与上海市有所不同,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市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根据要求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并鼓励出售。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类、废旧灯管灯泡类、家用化学品类和其他。有害垃圾投放时要保持物品完整性,有害电池等应防止有害物质外漏,废荧光灯管应防止灯管破碎,有害垃圾要投入红色垃圾桶。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类、厨余垃圾类和生鲜垃圾类。易腐垃圾要投入绿色垃圾桶,一般运用好氧堆肥、厌氧产沼或生物技术处理。
其他垃圾:垃圾分类中,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送去焚烧发电。
另外《标准》还要求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要单独分类。
今年8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后,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市民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区责任人或不按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的要求分类投放和收集,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来讲,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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