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XXXXX向鹿城区政府问:是否需要重新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2021-04-15 10:52栏目:温州民生
姚XXXXX向鹿城区政府问:
之前失业一直在鹿城人社局领的失业金,办理了相关手续,现重新工作,因单位给缴纳了工伤险,失业金停发,一个月后被单位辞退,工伤险停缴,那失业金是否自动重新发放,是否还需要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若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会自动停发失业金。若再次失业,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窗口办理恢复业务,符合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可以恢复停发的失业保险待遇,继续享受失业金。如有其他疑问可来电咨询。承办单位: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科室: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77-5698761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