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幽默向鹿城区政府问:被烧烤油烟熏的无法呼吸,如此违法烧烤店为什么不查处?
2021-04-15 06:20栏目:温州民生
黑色幽默向鹿城区政府问:
鹿城区八仙楼社区屯前公寓1楼东叔小吃店,烧烤油烟排放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健康。油烟排放污染空气,违法,屯前公寓是没有专用烟道的居民楼,开设油烟污染的烧烤店,更加违法,请相关执法部门严格依法查处,还百姓一个清净的生活环境!鹿城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中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执法人员已对屯前公寓2-4幢108室东叔烧烤店进行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涉嫌在与居民楼相邻的商住楼内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已立案处理,案号温鹿综执〔2021〕立字第19-0229号。经办人:张同志;电话:88233528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本机关【2021-04-01】收到你提出【鹿城区八仙楼社区屯前公寓1楼东叔小吃店,烧烤油烟排放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健康。油烟排放污染空气,违法,屯前公寓是没有专用烟道的居民楼,开设油烟污染的烧烤店,更加违法,请相关执法部门严格依法查处,还百姓一个清净的生活环境!鹿城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中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事项,经审查由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经办人:张同志;电话:8823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