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颜厥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洞委干〔2015〕101号)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决定:
颜厥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一纪检组(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温州市洞头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柯友疆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郑元军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一纪检组(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途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黄海碧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剑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四纪检组(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区工务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叶建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五纪检组(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宋浩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组(驻区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张海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七纪检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资办)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苏盛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八纪检组(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献平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许生然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
彭德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彭增炜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曾健康同志的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明营同志的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柯繁荣同志的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免去郭海祝同志的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